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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美之韵—“香山杯”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展征集活动的通知

香山杯.jpg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教育署,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美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造精神,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浦东新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香山中学将联合开展浦东新区美之韵“香山杯”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浦东新区美之韵——“香山杯”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香山中学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三、活动规则


(一)项目


本次活动设绘画、书法两个项目。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尺幅不超过对开纸,作品由送展单位自行装裱。


2、作品不限画种。(硬笔书法不在范围内)


3、每件作品须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书写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学校、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


4、参赛作品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作品投稿仅限一人一幅。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获奖作品60件,分绘画、书法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2个组别进行评选。设立学生等第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五、报送方法


1、凡有意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学校请参照《学校艺术作品限送表》,按不超过规定的数量报送。


限送表2.jpg

2、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凡参加投稿的学校应在校内对作品进行初选,再报送。


3、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送交艺术作品,送交作品时须同时送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画作品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4、作品送交截稿时间:
通知下发起至2017年 9 月 8 日截稿(以实收作品日期为准)。


5、作品送稿地点:
上海市香山中学(浦东新区灵山路1672弄36号)
联系人:苏焱  联系电话:18017911530 或 58446915


六、其他


        获奖作品于9月中旬在上海市香山中学展出(地址:浦东新区灵山路1672弄36号),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浦东新区“香山杯”中小学生书画作品报名表》


报名表2.jpg

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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