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 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章程

    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章程二0一0年 七月(2011年11月2日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浦东新区美术家协会(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ARTISTS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会是由浦东新区美术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开展美术创作实践和理论的研究,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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